中華民國六十年罪犯減刑條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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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紀念中華民國開國六十年,予罪犯更新向善之機,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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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中華民國六十年罪犯減刑條例第1條,該條例的制定目的是為了紀念中華民國開國六十年,給予罪犯改過自新的機會。這意味著這個法律的宗旨是希望能夠提供罪犯改過自新的機會,並且對於满足該條例減刑規定的罪犯應予以減刑。以一個相關的範例來說明,例如一個犯人在制定該法律的時間之前犯下罪行,並且後來展現了改過自新的表現,根據這個法律,該犯人可能有機會被判較輕的刑期。
立法沿革 1 版
(0600827 制定)
為紀念中華民國開國六十年,予罪犯更新向善之機,制定本條例。
立法理由本條揭明本條例制定之緣由。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600827 制定)
本條揭明本條例制定之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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