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性侵害犯罪案件處理準則 第 7 條(告訴代理人)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告訴人委任代理人者,準用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二條之規定。 限制代理人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撤回告訴者,應於前項委任書狀表明之。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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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人委任代理人者,準用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二條之規定。 限制代理人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撤回告訴者,應於前項委任書狀表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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