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法規中第14條的規定,勒戒處分所收取的費用,應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辦理。根據這項法規,勒戒處所應從受觀察、勒戒的人士所提供的保管金中扣繳相應的費用。這樣的規定可以確保在執行勒戒處分時,相關的費用能夠得到適當的收取和使用。 這裡參考的資料主要是在上面提到的法規中,即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條的相關規定。這項法規作為對勒戒處分所收取費用的相關規定,提供了參考依據和規範,以確保這些費用的合理性和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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