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第 17 條(軍事機關觀察、勒戒處分之執行)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軍事機關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執行觀察、勒戒處分,準用本條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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