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跳轉1條文原文2白話與解析📚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刑事訴訟閱卷規則 第 5 條律師不得聲請於該案開庭期日閱卷。但經釋明有急迫情形,經審判長許可者,不在此限。用 AI 讀這條用 Perplexity 問用 ChatGPT 問用 Grok 問匯出 PDF加入書籤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白話解讀根據刑事訴訟閱卷規則第5條,律師一般情況下不得在該案開庭期日之前閱卷。不過,在急迫情況下,如果事前向審判長申請並經審判長許可,則可以例外。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對照台 0摘要全文要件⊞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專注閱讀 + 對照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