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七十九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總報告書編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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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中華民國七十九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總報告書之設計、編撰、審核、資料分析及製發等事項,特設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總報告書編審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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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中華民國七十九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總報告書編審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1 條,此規程目的在於規範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總報告書的設計、編撰、審核、資料分析及製發等相關事項。根據研究發現,這個組織規程並沒有特別的參考資料或範例可提供。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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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