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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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處理法制事務,特設置法規委員會(以下簡稱法規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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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1條,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為處理法制事務而特設立法規委員會。這表示法規委員會是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的一個單位,負責處理法規相關的事務。這項規定可以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的官方網站上找到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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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