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 8 條
快速跳轉
秘書室掌理議事、文書、印信、出納、庶務、公共關係及其他不屬於各處、室之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條例第8條,秘書室負責處理議事、文書、印信、出納、庶務、公共關係及其他不屬於各處、室之事項。這表示秘書室的職責範圍包括管理委員會的文件和會議事務,處理財務和出納工作,協助處理一般事務,以及負責公共關係等工作。根據這項法規,秘書室在委員會內擔當著重要的角色,負責多項重要事務的執行和協調。 資料來源: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條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