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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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為辦理全國警察行政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構)執行警察任務,特設警政署(以下簡稱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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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1條,內政部為了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並執行警察任務,特別設置了警政署。這意味著警政署負責統籌全國的警察行政事務,並指揮、監督其他警察機關的運作。警政署的設立是為了確保警察機關能夠有效執行警務工作以維護社會治安。
立法沿革 1 版
(1020806 制定)
內政部為辦理全國警察行政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構)執行警察任務,特設警政署(以下簡稱本署)。
立法理由警政署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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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806 制定)
警政署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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