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行政管理會報規則 第 7 條
快速跳轉
會報後應將紀錄呈部長核閱,並於部長核定後分行各有關單位辦理,不另行文。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行政管理會報規則第7條,會報後應將紀錄呈部長核閱,並於部長核定後分發給各有關單位辦理,不需要再額外寫信確認。详细的规定和适用范围,需要查閱該法規的正式文件。
- 核名詞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內政部行政管理會報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