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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行政管理會報規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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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報後應將紀錄呈部長閱,並於部長核定後分行各有關單位辦理,不另行文。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行政管理會報規則第7條,會報後應將紀錄呈部長核閱,並於部長核定後分發給各有關單位辦理,不需要再額外寫信確認。详细的规定和适用范围,需要查閱該法規的正式文件。

  • 名詞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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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行政管理會報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內政部行政管理會報規則第 7 條規定:「會報後應將紀錄呈部長核閱,並於部長核定後分行各有關單位辦理,不另行文。」(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內政部行政管理會報規則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