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業務財團法人監督準則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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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業務財團法人監督準則第14條,財團法人董事在執行職務時必須遵守相關法令、捐助章程以及遺囑的規定。這表示董事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財團的內部規定,並確保他們的行為合法合規。如果董事違反這些規定,根據民法第64條,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將其行為宣告為無效。然而,根據前述情境,具體董事會有權制定或修改內部規則的問題尚待進一步研究,並未明確界定。因此,對於內政業務財團法人監督準則第14條的解釋還需要更多研究和討論。
- 法人名詞
- 法令名詞
- 遺囑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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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