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細則依內政部營建署(以下簡稱本署)組織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內政部營建署辦事細則第1條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而訂定。根據該組織條例的規定,內政部營建署負責執行相關事務並制定辦事細則。這意味著該條款確立了辦事細則的合法依據和適用範圍。 例如,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第十二條,內政部營建署負責建築管理相關事務。因此,內政部營建署辦事細則第1條的訂定可以解釋為該署對於建築管理工作的操作指南和程序規範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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