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遊憩課之職掌如左: 一、關於本區域內遊憩區之規劃管理事項。 二、關於本區域內遊憩事業之督導考核事項。 三、關於本區域內遊憩設施之維護管理事項。 四、關於本區域內環境及秩序之維護改善事項。 五、關於各遊客服務中心、服務站之管理及督導事項。 六、關於本區域內觀光遊客資料之蒐集、統計及分析事項。 七、其他有關觀光遊憩事項。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第6條的規定,該處的觀光遊憩課負責以下職掌: 1. 負責規劃和管理本區域內的遊憩區。 2. 負責監督和考核本區域內的遊憩事業。 3. 負責維護和管理本區域內的遊憩設施。 4. 負責維護和改善本區域內的環境和秩序。 5. 負責管理和監督各遊客服務中心和服務站的事項。 6. 負責蒐集、統計和分析本區域內的觀光遊客資料。 7. 其他與觀光遊憩相關的事項。 根據以上的資料,我們可以看出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的觀光遊憩課負責管理和監督墾丁國家公園的遊憩相關事項,包括規劃和管理遊憩區、督導遊憩事業、維護遊憩設施、改善環境和秩序、管理遊客服務中心和服務站,以及蒐集、統計和分析觀光遊客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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