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教育課之職掌如左: 一、關於本區域內公園解說與環境教育之規劃、設計、執行與監督事項。二、關於本區域內公園解說與環境教育之推廣與研究事項。 三、關於本區域內公園解說人員訓練事項。 四、關於本區域內公園解說與環境教育資料之蒐集、編製、貯存與展示事項。 五、其他有關解說教育事項。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第8條的解說教育課之職掌,該單位負責以下事項: 1. 規劃、設計、執行和監督本區域內公園的解說和環境教育事項。 2. 推廣和研究本區域內公園的解說和環境教育事項。 3. 解說人員訓練事項。 4. 收集、編製、儲存和展示本區域內公園的解說和環境教育資料。 5. 其他相關的解說教育事項。 這些職掌的具體內容,未在提供的參考資料中找到相關條文援引。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