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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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15條的規定,如欲頒發專業獎章,應由各級主管機關或團體填寫請獎事實表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提交給內政部審查。經內政部部長核定後,應以公開儀式進行頒獎。請獎事實表的格式可以參考附表二。 範例: 如果某個機關或團體希望頒發內政部專業獎章給一位在災害應變工作上表現優異的員工,該機關或團體應填寫請獎事實表,並附上該員工在災害事件中的工作成果、獲得的相關專業證書等證明文件。提交給內政部審查後,內政部部長核定後,將在公開儀式上頒發該專業獎章給該員工。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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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