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事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蒙事部分施政計畫與報告之撰擬事項。 二、關於蒙古事務之研究事項。 三、有關蒙事業務法令及專案之撰擬事項。 四、海外蒙族之聯繫及其社團活動之輔導事項。 五、海外蒙族人士來臺參加重要活動之邀請、接待等事項。 六、海外蒙族人士來臺參加各項研習及進修訓練之籌辦事項。 七、蒙古學術研討會及藝文活動之籌辦事項。 八、蒙族學生升學、課業進修及出國深造輔導事項。 九、蒙族學生聯誼及課外活動之輔導事項。 十、蒙族學生獎助學金之設置及核發事項。 十一、蒙族大專畢業生參加公職考試之輔導事項。 十二、蒙族青年就業之輔導事項。 十三、國內蒙胞參加各項慶典活動之輔導事項。 十四、蒙古語文獎學金之設置及核發事項。 十五、致祭成陵大典之辦理事項。 十六、蒙族人員身分之查核、登記及證明書之核發事項。 十七、在臺蒙胞之聯繫及其社團活動之輔導事項。 十八、在臺病困蒙胞之濟助事項。 十九、推動與蒙古族聚居地區學術、文化、經貿及民間交流事項。 二十、其他交辦事項。
根據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第9條,蒙事處的職掌包括以下事項: 1. 撰擬蒙事部分的施政計畫和報告。 2. 關於蒙古事務的研究事項。 3. 有關蒙事業務法令和專案的撰擬事項。 4. 輔導海外蒙族的聯繫和社團活動。 5. 負責邀請和接待海外蒙族人士參加重要活動。 6. 籌辦海外蒙族人士參加各項研習和進修訓練。 7. 籌辦蒙古學術研討會和藝文活動。 8. 輔導蒙族學生的升學、課業進修和出國深造。 9. 輔導蒙族學生的聯誼和課外活動。 10. 設置和核發蒙族學生獎助學金。 11. 輔導蒙族大專畢業生參加公職考試。 12. 輔導蒙族青年的就業。 13. 輔導國內蒙胞參加各項慶典活動。 14. 設置和核發蒙古語文獎學金。 15. 辦理致祭成陵大典的事項。 16. 負責蒙族人員身分的查核、登記和證明書核發。 17. 輔導在台蒙胞的聯繫和社團活動。 18. 幫助在台病困蒙胞。 19. 推動與蒙古族聚居地區的學術、文化、經貿和民間交流。 20. 其他交辦事項。 這些職掌範圍內的事項包括了蒙事處在蒙古事務管理中的各項工作和業務,以及與蒙族群體相關的教育、就業、文化、社團活動等方面的輔導和支援工作。 資料來源: - 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O00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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