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事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藏事部分施政計畫與報告之撰擬事項。 二、關於西藏事務之研究事項。 三、有關藏事業務法令及專案之撰擬事項。 四、海外藏族之聯繫及其社團活動之輔導事項。 五、海外藏族人士來臺參加重要活動之邀請、接待等事項。 六、海外藏族文教事業之輔導事項。 七、海外藏族青年來臺升學及研習國語文輔導事項。 八、海外藏族社區、學校、學院之聯繫輔導。 九、海外藏族教育、進修之輔導。 十、海外藏族獎助學金之設置及核發事項。 十一、海外藏僧來臺弘法之諮詢服務事項。 十二、藏族人員身分之查核、登記及證明書之核發事項。 十三、藏族學生升學、課業進修及出國深造輔導事項。 十四、藏族學生聯誼及課外活動之輔導事項。 十五、西藏學術研討會及藝文活動之籌辦事項。 十六、藏族大專畢業生參加公職考試之輔導事項。 十七、藏族學生獎助學金之設置與核發事項。 十八、藏族青年就業之輔導事項。 十九、在臺病困藏胞之濟助事項。 二十、在臺藏胞之聯繫及其社團活動之輔導事項。 二一、推動與藏族聚居地區學術文化、經貿等民間交流事項。 二二、藏語文獎學金之設置及核發事項。 二三、國內藏傳佛教團體之聯繫輔導事項。 二四、其他交辦事項。
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第10條主要掌理以下事項: 1. 撰擬藏事部分的施政計畫和報告。 例:根據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蒙藏委員會負責撰寫有關藏事部分的施政計畫和報告,以規劃和評估其業務的執行情況。 2. 進行有關西藏事務的研究。 例:根據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蒙藏委員會負責進行有關西藏事務的研究,以提供相關政策和法規的制定依據。 3. 撰擬與藏事業務相關的法令和專案。 例:根據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蒙藏委員會負責撰擬與藏事業務相關的法令和專案,以促進藏族事務的發展和管理。 4. 協助海外藏族的聯繫和社團活動。 例:根據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蒙藏委員會負責協助海外藏族的聯繫和社團活動,以促進海外藏族社群的發展和交流。 5. 邀請和安排海外藏族人士參加重要活動。 例:根據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蒙藏委員會負責邀請和安排海外藏族人士參加重要活動,以促進彼此間的交流和合作。 6. 協助海外藏族文教事業的發展。 例:根據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蒙藏委員會負責協助海外藏族文教事業的發展,以促進藏族文化的傳承和推廣。 7. 輔導海外藏族青年在臺升學和學習國語文。 例:根據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蒙藏委員會負責輔導海外藏族青年在臺升學和學習國語文,以提供相關資源和支援。 8. 聯繫和輔導海外藏族社區、學校和學院。 例:根據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蒙藏委員會負責聯繫和輔導海外藏族社區、學校和學院,以提供相關資訊和支援。 9. 輔導海外藏族的教育和進修。 例:根據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蒙藏委員會負責輔導海外藏族的教育和進修,以提供相關資源和支援。 10. 設置和核發海外藏族獎助學金。 例:根據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蒙藏委員會負責設置和核發海外藏族獎助學金,以鼓勵和支持海外藏族學生的學術和學習。 根據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第10條的內容和相關參考資料顯示,該條款的目的是促進和協助海外藏族事務的發展,提供相關支援和資源,並推動藏族文化和教育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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