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辦事細則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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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勤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財產管理之規劃、財產增減表及目錄之陳報、財產分類之編號卡列冊、土地及建築物財產之協辦及陳轉、財產之購置保管分配核借報廢、財產之清查保管、財產之移轉交換贈與。 二、安全防護設備器材之管理及預防災害各項防護措施。 三、宿舍管理。 四、營繕工程計畫之陳報、房屋租金預算編擬與申請、所屬單位建築工程藍圖之核轉及實地勘查、督導興建工程及交付使用事項。 五、通訊器材之購置擬議與陳報、通訊器材之修理及保養、通訊行政業務之督導執行。 六、車輛保養維護與調配使用、車輛購置登記檢驗保險領照報修報廢、車輛油料消耗統計審核及車輛調派。 七、武器彈藥管理之統籌領發調配、管理與平時保養檢查盤點、械彈送修及報廢、武器彈藥報表。 八、駕駛管理、雇用、解雇、待遇、勞工保險之處理、工作分配與訓練及考核獎懲。 九、服裝配發、製發及服裝註卡移轉。 十、其他有關後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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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辦事細則第 8 條,後勤科的掌理事項如下: 一、財產管理方面包括:規劃財產管理,陳報財產增減表和目錄,編號卡列冊進行財產分類,協助處理土地和建築物財產的事務,負責購置、保管、分配、核借報廢等財產管理相關事項。 二、安全防護設備器材管理方面:負責預防災害的各項防護措施,以及管理安全防護設備器材。 三、宿舍管理方面:負責宿舍的相關事務。 四、營繕工程計畫管理方面:陳報營繕工程計畫,編擬和申請房屋租金預算,核轉所屬單位建築工程藍圖並進行實地勘查,督導興建工程和交付使用等相關事項。 五、通訊器材管理方面:提出通訊器材的購置建議和陳報,負責修理和保養通訊器材,並督導執行通訊行政業務。 六、車輛管理方面:負責車輛的保養和維護,調配和使用車輛,進行車輛購置登記、檢驗和保險相關事項,以及統計審核車輛油料消耗和調派車輛。 七、武器彈藥管理方面:統籌武器彈藥的領發調配,進行管理和平時保養檢查盤點,處理械彈送修和報廢事宜,並製作武器彈藥報表。 八、駕駛管理方面:涉及到駕駛人員的管理,包括雇用、解雇、待遇、勞工保險的處理,以及工作分配、訓練和考核獎懲。 九、服裝管理方面:負責配發、製發和移轉服裝,並處理相關註卡事務。 十、其他後勤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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