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辦事細則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督訓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勤務督察之規劃、督導及考。 二、維護風紀之策劃、督導、考核及警紀案件之查處。 三、員警考核及教育輔導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 四、改善員警服務態度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五、特種警衛勤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六、激勵員警士氣各項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與員工傷亡失能及急難慰問濟助之執行。 七、員警教育訓練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 八、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務之監標、監驗。 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十、其他有關督訓及政風事項。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