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訓組職掌如下: 一、關於替代役甄訓相關法令之研擬、修正、解釋事項。 二、關於替代役審議委員會之綜合事項。 三、關於替代役提前退役業務之處理等事項。 四、關於各需用機關替代役年度及四年需求調查評估事項。 五、關於替代役意願調查、申請、徵集、輸送、甄選、分發之規劃、督導事項。 六、關於各種役政及替代役訓練計畫之擬訂、規劃、督導事項。 七、關於替代役役男軍事基礎訓練、專業、在職訓練之推動事項。 八、關於替代役師資培訓、儲備之推展事項。 九、關於替代役訓練經費、教材、表報及成果之規劃、督導事項。 十、其他有關甄訓業務之事項。
根據提供的資訊,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第5條的職掌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研擬、修正、解釋與替代役甄訓相關法令。 2. 處理替代役審議委員會的綜合事項。 3. 處理替代役提前退役業務相關事項。 4. 處理各需用機關替代役的年度需求調查評估事項。 5. 規劃、督導替代役意願調查、申請、徵集、輸送、甄選、分發相關事項。 6. 擬訂、規劃、督導各種役政與替代役訓練計畫。 7. 推動替代役役男的軍事基礎訓練、專業訓練和在職訓練。 8. 推展替代役師資的培訓和儲備。 9. 規劃、督導替代役訓練經費、教材、表報和成果相關事項。 10. 處理其他甄訓業務相關事項。 根據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第5條的內容,可以看出該條款主要是關於替代役的甄選和訓練相關事項,包括法令的研擬、修正和解釋,以及役男的甄選、訓練計畫的擬訂和督導。此外,該條款也涉及替代役的需求調查、意願調查、提前退役業務等多個方面。然而,具體關於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第5條之範例資料,本文所提供的內容中並未包含。因此,關於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第5條的更詳細訊息,我們需要請求其他相關文件或資料以更全面地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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