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集組職掌如下: 一、關於全般兵源政策計畫之研擬、規劃事項。 二、關於兵役徵集法規之研擬、修正、解釋事項。 三、關於各級地方政府應辦徵集處理及延期徵集業務之策劃、督導事項。四、關於役男兵籍調查、免役、禁役、緩徵、服補充兵之規劃、督導事項。 五、關於役男服常備兵役年度員額配賦、抽籤、徵集、入營輸送之規劃、督導事項。 六、關於預備軍官考選及徵訓之協調事項。 七、關於僑民 (生) 、香港、澳門、大陸來臺役男服役事項。 八、關於接近役齡男子及役男出境、換發護照事項。 九、關於役男入營座談會、懇親會、新訓中心參訪之規劃、督導事項。 十、關於役男徵兵檢查之規劃、督導事項。 十一、關於體位區分標準及役男體複檢相關法令之研擬、修正、解釋事項。 十二、關於役男體位判等、申請改判體位、驗退處理之規劃、督導及審查事項。 十三、關於替代役役男驗退及因病停役處理之規劃、督導事項。 十四、關於役男體位審查委員會運作及役男申請改判體位、驗退疑義處理等事項。 十五、關於檢查醫院、複檢醫院之指定、協調、爭議處理及考核事項。 十六、其他有關徵集作業事項。
根據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第4條,徵集組的職掌包括以下方面: 1. 關於全般兵源政策計畫之研擬、規劃事項。 2. 關於兵役徵集法規之研擬、修正、解釋事項。 3. 關於各級地方政府應辦徵集處理及延期徵集業務之策劃、督導事項。 4. 關於役男兵籍調查、免役、禁役、緩徵、服補充兵之規劃、督導事項。 5. 關於役男服常備兵役年度員額配賦、抽籤、徵集、入營輸送之規劃、督導事項。 6. 關於預備軍官考選及徵訓之協調事項。 7. 關於僑民(生)、香港、澳門、大陸來臺役男服役事項。 8. 關於接近役齡男子及役男出境、換發護照事項。 9. 關於役男入營座談會、懇親會、新訓中心參訪之規劃、督導事項。 10. 關於役男徵兵檢查之規劃、督導事項。 11. 關於體位區分標準及役男體複檢相關法令之研擬、修正、解釋事項。 12. 關於役男體位判等、申請改判體位、驗退處理之規劃、督導及審查事項。 13. 關於替代役役男驗退及因病停役處理之規劃、督導事項。 14. 關於役男體位審查委員會運作及役男申請改判體位、驗退疑義處理等事項。 15. 關於檢查醫院、複檢醫院之指定、協調、爭議處理及考核事項。 16. 其他有關徵集作業事項。 以上內容提供了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第4條中徵集組的職掌範例。該條款明確規定了徵集組的工作範圍,包括徵集政策、法規的研擬、修正、解釋,以及地方政府徵集業務的策劃、督導等。此外,徵集組還負責相關事項,如役男兵籍調查、兵役年度配賦、役男入營等。請注意,回答的資料僅供參考,具體條文的詮釋仍須參考相關法規及法學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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