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職掌如下: 一、各種災害(難)搶救之指揮、調度、管制及聯繫事項。 二、值日人員輪值表之編排及各分隊勤務表之管制事項。 三、通訊設備之維護、管理事項。 四、民眾報案之受理及勤務之規劃、派遣、管理事項。 五、勤務督察之規劃、風紀案件之督導、考核及查處事項。 六、特種警戒勤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事項。 七、年度業務績效檢討、工作成果報導資料之蒐集、整理及新聞發布、聯繫事項。 八、會議籌備召開及會議紀錄之整理事項。 九、公共關係事項之推動與民眾及隊員意見之研究、分析事項。 十、為民服務及人民申請案件之管制、考核事項。 十一、公文收發、擋案管理及印信保管業務、規劃事項。 十二、資訊發展計畫、資訊設備之購置、配發及管理事項。 十三、辦公室自動化、資訊教育訓練之規劃、執行事項。 十四、其他有關勤務指揮、通訊及資訊事項。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臺中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第6條,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的職掌如下: 1. 各種災害(難)搶救之指揮、調度、管制及聯繫事項。 2. 值日人員輪值表之編排及各分隊勤務表之管制事項。 3. 通訊設備之維護、管理事項。 4. 民眾報案之受理及勤務之規劃、派遣、管理事項。 5. 勤務督察之規劃、風紀案件之督導、考核及查處事項。 6. 特種警戒勤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事項。 7. 年度業務績效檢討、工作成果報導資料之蒐集、整理及新聞發布、聯繫事項。 8. 會議籌備召開及會議紀錄之整理事項。 9. 公共關係事項之推動與民眾及隊員意見之研究、分析事項。 10. 為民服務及人民申請案件之管制、考核事項。 11. 公文收發、擋案管理及印信保管業務、規劃事項。 12. 資訊發展計畫、資訊設備之購置、配發及管理事項。 13. 辦公室自動化、資訊教育訓練之規劃、執行事項。 14. 其他有關勤務指揮、通訊及資訊事項。 這些職掌涵蓋了指揮中心在救災救護工作中的各項責任和業務。例如,指揮中心負責指揮、調度和管制各種災害搶救行動,編排人員輪值表和勤務表,維護和管理通訊設備,受理民眾報案並規劃相應的勤務派遣,督察勤務規範並查處風紀案件,規劃和監督特種警戒勤務,檢討年度業務績效並整理相關資料發布和聯繫,籌備和記錄會議,推動公共關係事項和研究分析民眾和隊員的意見,管理民眾申請案件,處理公文收發及文件管理,規劃資訊發展計畫並管理資訊設備,執行辦公室自動化和資訊教育訓練,以及其他相關的勤務指揮、通訊和資訊事項。 這些解釋來自於內政部消防署臺中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第6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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