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辦事細則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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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掌理本局人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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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辦事細則第11條,人事室負責處理該局的人事事項。具體來說,這項規定確定了人事室的職責,包括招聘、調職、管理、薪資等人事相關事務。詳細的運用範例不明確,但可以想像人事室將處理該局員工的招聘、晉升、任免、考核等相關事務,並確保這些程序的透明度和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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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