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辦事細則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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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秘書、總務、資訊、研考、法制及公關。 二、其他支援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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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辦事細則第8條,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秘書、總務、資訊、研考、法制及公關:行政室負責處理秘書、總務、資訊、研考、法制及公關相關事務。例如,協助規劃和籌備會議,管理機關內的文件和資料,處理外部與機關之間的溝通和宣傳事務,以及提供法律法規相關的諮詢和支援。 二、其他支援服務事項:行政室負責處理其他支援服務事項。這可能包括人力資源管理、設施維護、財務管理、協助規劃和執行特殊活動等。 參考資料: 1. 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辦事細則 - 需要參考該法規的其他條文,以瞭解該規定的內容和背景。 2. 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相關網站或官方文件 - 可以提供更詳細的資訊和具體的範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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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