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南區兒童之家辦事細則 第 8 條
快速跳轉
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秘書、總務、資訊、研考、法制及公關。 二、其他支援服務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南區兒童之家辦事細則第8條,行政室負責以下事項: 1. 秘書、總務、資訊、研考、法制及公關相關工作。 2. 其他支援服務事項。 參考資料: - 內政部南區兒童之家辦事細則最新修訂版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內政部南區兒童之家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