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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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與補充規定之研擬、擬釋及編印。 二、監察小組委員之遴聘事項。 三、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監察事務之規劃及處理。 四、政見稿、競選辦事處等相關事務之處理。 五、違反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法律裁罰事務之處理。 六、選舉、罷免、公民投票訴願及訴訟之處理。 七、候選人政治獻金及競選經費相關業務之處理。 八、投開票所監察人員遴派講習之規劃及辦理。 九、淨化選舉風氣宣導之規劃辦理。 十、選監檢警聯繫會報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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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南投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第9條,第四組負責多項選舉相關的工作,包括法規和補充規定的研擬、擬釋和編印,監察小組委員的遴聘事項,選舉、罷免和公民投票監察事務的規劃和處理,政見稿、競選辦事處等相關事務的處理,違反選舉、罷免和公民投票法律的裁罰事務處理,選舉、罷免和公民投票的申訴和訴訟處理,候選人政治獻金和競選經費相關業務處理,投開票所監察人員的遴派講習的規劃和辦理,淨化選舉風氣宣導的規劃和辦理,以及選監檢警聯繫會報的辦理。
- 公民投票法法規
- 裁罰名詞
- 訴願名詞
- 監察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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