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第 1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每一有被選舉權人,其候選人之登記,以一種為限。在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第四條規定各款選舉中,為二個以上候選人登記時,其登記均為無效,並不得當選。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