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組織法 第 2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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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會議會議規則,由該會議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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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縣組織法第23條規定,縣政會議會議規則由該會議議定之。根據此條文,縣政會議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和情況,制定適用的會議規則。這意味著縣政會議具有決定其自身會議程序和組織運作方式的權力。 參考資料: - 縣組織法 (https://laws.moj.gov.tw/LawClass/LawPreview.aspx?pcode=L006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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