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服務業違反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第94條,對於殯葬服務業者違反第55條第1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的行為,將被處以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金。參考資料中沒有提供具體的範例相關於該條款。
殯葬服務業違反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配合第五十五條規定,增訂相關罰則。
一、本條新增。 二、配合第五十五條規定,增訂相關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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