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35 條
快速跳轉
- 1.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施行。
- 2.本細則修正條文自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之條文施行之日施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35 條規定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具體來說,該條規定了這部施行細則的生效日期。根據該條規定,該細則在民國101年7月1日生效,即從那一天開始實施。這條規定的目的是明確條例施行細則的生效時間,以便未來的執行和遵守。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