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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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於辦理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罷免及公民投票時,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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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選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 9 條」的規定,這個辦法在辦理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罷免和公民投票時予以適用。具體來說,這個條款確定了在相關選舉或投票時,選務人員若因執行職務發生意外傷亡,可以獲得慰問金的補償。例如,如果一名選務人員在投票過程中不慎受傷或喪生,根據這個法規,他們的家屬或遺產可以獲得一筆慰問金作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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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