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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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以下簡稱公民投票案)採電子連署系統徵求連署之方式、查對作業等事項,依本辦法之規定。
- 2.前項所稱電子連署系統,係指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所建置之電子系統,提供提案人之領銜人徵求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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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投票案採用電子連署系統徵求連署,並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建置的電子系統提供給提案人領銜人進行連署。根據此規定,公民投票案需要通過電子連署系統來進行連署,連署的數據將在系統中進行查對作業。 參考資料: - 中央選舉委員會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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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