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依前條規定提出申請,其檢具之資料或文件有欠缺或不合規定者,權利回復基金會應通知其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駁回其申請。
根据我所了解,根据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返还被害者财产所有权申请及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所附的文件或资料若存在不合规定或不完整的情况,回归权益基金会应通知其限期进行补正。若在截止期限内未进行补正或补正不完全,则駁回其申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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