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細則依戶籍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戶籍法施行細則第一條」指的是根據戶籍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而制定的細則。根據本法以及適用的相關法律,戶籍法施行細則的目的是為了規範並指導在戶籍登記的相關事務上的具體執行方式。 根據「戶籍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戶籍法施行細則第一條「本細則依戶籍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訂定之」,這表示戶籍法施行細則作為戶籍法的執行細則,是根據戶籍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而制定的,其目的在於對戶籍法進行具體的規範和指導。 根據戶籍法第八十二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該訂定戶籍法施行細則,以便於對戶籍法進行執行。而戶籍法施行細則第一條即據此而訂定。具體而言,施行細則的目的是為了使戶籍制度能夠正確地實施,並且提供明確的執行標準和程序。這樣可以確保人們的個人身份和權益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護。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