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戶籍法施行細則第3條,戶籍可以區分為三種類型:共同生活戶、共同事業戶和單獨生活戶。 共同生活戶指的是在同一家或同一處所共同生活的普通住戶。 共同事業戶指的是在同一處所,同一主管人下經營共同事業的工廠、商店、寺廟、機關、學校或其他公私場所。 單獨生活戶指的是單獨居住一處所並獨立生活的人。 如果同一處所中存在性質不同的戶,根據該性質應該分別立戶。而共同事業戶如果有名稱的話,應該在戶籍上標明其名稱。 參考資料: 《戶籍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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