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戶籍法施行細則4

快速跳轉
  1. 1.共同生活戶內之人口,其排列次序如下: 一、戶長。 二、戶長之配偶。 三、戶長之直系尊親屬。 四、戶長之直系卑親屬。 五、戶長之旁系親屬。 六、其他家屬。 七、寄居人。
  2. 2.共同事業戶內之人口,其排列次序如下: 一、戶長。 二、受僱人。 三、學生。 四、收容人。 五、其他成員。 六、寄居人。
  3. 3.共同事業戶戶長另設有共同生活戶或單獨生活戶者,應註明其戶籍地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戶籍法施行細則》第4條的規定,共同生活戶內的人口排列次序如下: 1. 戶長 2. 戶長的配偶 3. 戶長的直系尊親屬 4. 戶長的直系卑親屬 5. 戶長的旁系親屬 6. 其他家屬 7. 寄居人 而共同事業戶內的人口排列次序如下: 1. 戶長 2. 受僱人 3. 學生 4. 收容人 5. 其他成員 6. 寄居人 另外,如果共同事業戶的戶長還設有共同生活戶或單獨生活戶的情況,應在戶籍地址中註明。以上解釋的依據是《戶籍法施行細則》第4條的相關規定。

  • 受僱人名詞
  • 收容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戶籍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戶籍法施行細則第 4 條規定:「共同生活戶內之人口,其排列次序如下: 一、戶長。 二、戶長之配偶。 三、戶長之直系尊親屬。 四、…」(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戶籍法施行細則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