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身分證因毀損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換領者,應由本人親自辦理: 一、條碼資料無法讀取。 二、防偽辨識功能損壞。 三、其他污損不堪使用致難以查核辨識身分等情形。
根據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 20 條,國民身分證因條碼資料無法讀取、防偽辨識功能損壞或其他污損不堪使用致難以查核辨識身分等情形時,換領國民身分證的申請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 參考資料: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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