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39條,當事人可以申請自己的相片影像檔。此外,亡故者的親屬可以為辦理亡故者的喪葬事宜而申請亡故者的相片影像檔;如果亡故者確實沒有親屬或親屬沒有辦理喪葬事宜,則由經理殮葬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後可以申請。這些申請可以向任一戶政事務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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