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8條,國民身分證記載項目包括姓名、統一編號及其條碼、出生日期、相片、發證日期、性別、父姓名、母姓名、配偶姓名、役別、出生地、戶籍地址、空白證編號、膠膜號。根據業務需要,戶政事務所可以核准不列印相片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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