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及親等關聯資料辦法 第 1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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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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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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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