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 第 1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直轄市、縣(市)政府收到前條陳報之役男服替代役申請案件後,應即複審,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專長資格申請案:依類(役)別、教育程度及專長分類彙整,陳報主管機關。 二、志工資格申請案:依類(役)別及教育程度陳報主管機關。 三、一般資格申請案:統計陳報案件總數,陳報主管機關。主管機關配賦員額後,申請人數在配賦員額內時,逕予核定;逾額時,以抽籤決定,並得併常備兵抽籤辦理。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 第19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