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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鄉(鎮、市、區)公所受理宗教信仰因素申請服替代役案件,應於五日內將證明文件及初審有關資料陳報直轄市、縣(市)政府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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