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服替代役期間之役齡男子(以下簡稱替代役役男),於完成訓練後,依其所服替代役類別之法令規定,執行勤務。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