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第 二 章 服役規定
>
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 8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一般替代役役男及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研發替代役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之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比照國軍義務役軍官、士官、常備兵標準發給;其中主、副食費,得考量實際物價及相關辦伙所需費用調整之;經派往國外地區服勤者,得考量駐在國之地理環境、交通狀況、艱苦程度及經濟條件等因素,分級發給國外之地域加給。
前項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之發放辦法,由
主管機關
定之。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開新分頁
第 二 章 服役規定 §7
開新分頁
第 三 章 訓練服勤管理 §13
開新分頁
第 四 章 權利義務 §20
開新分頁
第 五 章 撫卹 §27
開新分頁
第 六 章 保險 §40
開新分頁
第 七 章 罰則 §52
開新分頁
第 八 章 附則 §56
開新分頁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