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進行六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並定期公布分析結果。
  2. 主管機關應每四年對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社會參與、生活及需求現況進行調查、統計及分析,並公布結果。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