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兒少法第27條規範政府應規劃實施兒少醫療照顧措施,並得視家庭經濟條件補助費用,授權中央訂定補助辦法。
Q · 兒少醫療補助的法源是哪一條?
兒少法第27條,授權衛福部訂定補助辦法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7條,政府應規劃實施兒少醫療照顧措施,並得視家庭經濟條件補助費用;第二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補助辦法。下游延伸出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罕病補助、早療補助、健保自付額減免等實際方案,是台灣兒少醫療補助制度的總開關。
兩句話的條文看起來像政府的官式宣言,但對某些家庭來說,它是真實的錢。第一項說政府「應」規劃兒少醫療照顧措施,「並得」視家庭經濟條件補助費用。第二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補助辦法。實務上這條的下面長出了「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各縣市的兒少醫療專案補助、罕病補助、早療補助、特定疾病的健保自付額減免等。如果你的孩子需要長期醫療、罕病治療、復健或預防接種,這條是你能找到資源的法源。它不會自己跳出來給你錢,你要主動去問。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7條為兒少醫療補助制度的法源條款,規範政府規劃實施兒少醫療照顧措施之義務,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補助對象、項目、金額及程序之辦法,構成台灣兒童及少年醫療資源分配的總開關。
常見項目包括: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早期療育費用、罕見疾病醫療費用、重大傷病自付額補助、特殊兒童醫療輔具、原住民與離島地區兒少醫療等。各縣市還有自己加碼的方案。內行人提示:直接打 1957 福利諮詢專線,告訴對方你的孩子年齡和狀況,諮詢員會列出可能適用的補助項目,比自己上網查更完整也更準確。
通常需要:戶口名簿、孩子的健保卡和身分證、醫療診斷證明、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家庭收入證明(部分補助項目要審)、申請書。各縣市表單格式略有差異。內行人提示:醫療費用收據建議都留正本,不要丟掉,有些補助是事後申請的,沒有正本收據就無法請領。電子收據要列印並請醫院加蓋章戳。
兒少醫療補助制度的法源條款,規範政府規劃義務 + 授權中央訂定補助辦法,是兒童醫療補助錢的總開關。
兒童預防保健、早期療育、罕病醫療、重大傷病自付額減免、特殊兒童醫療輔具、原住民與離島兒少醫療等,各縣市還有加碼方案。
依家庭收入、財產、家戶人口等指標判斷補助資格,有些項目限低收/中低收,但罕病、早療、重大疾病多數不限。
衛福部福利諮詢專線,專員會告訴你孩子年齡與狀況可申請的所有兒少醫療補助項目,比上網查更完整。
撥打 1957 諮詢項目 → 備齊文件 → 向戶籍地衛生局或社會局申請 → 等待審核 1-3 個月 → 領取補助。
依項目而定,健保自付額減免每次數百到數千、罕病補助每月上萬、早療補助每月 3,000-5,000、特殊輔具補助一次性數千到數萬。
申請本身免費。醫療診斷證明書可能要付掛號費或證明書費(約 100-500 元),其餘無費用。
健保是普及保險(人人有),兒少補助是針對特定族群的額外財政補貼,兩者可疊加申請,健保支付完剩餘的自付額才由補助接手。
兒少法27條補助對象是『兒少』(0-18歲)且不必然要低收,社會救助法低收補助對象是『經濟弱勢家庭』全員,兩者邏輯不同可同時申請。
中央方案全國一致,縣市加碼差異大(雙北、桃園、高雄通常加碼多)。實務上兩者可同時申請,不衝突,建議都申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出版品、電腦軟體、電腦網路應予分級;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物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應予分級者,亦同。 前項物品列為限制級者,禁止對兒童及少年為租售、散布、播送或公然陳列。 第一項物品之分級辦法,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通訊科技的發展使得資訊的傳播越來越多元化,政府對言論及出版自由的保障也逐漸正常化,在出版法、廣電法等相關法制逐漸解除管制後,為保護兒童及少年身心之健康發展,有必要規範媒體及出版事業播送或出版之內容。
政府應規劃實施兒童及少年之醫療照顧措施;必要時,並得視其家庭經濟條件補助其費用。 前項費用之補助對象、項目、金額及其程序等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二十條條文移列修正。 二、本法第二條業已明定兒童及少年係指十八歲以下之人,爰酌修第一項文字。 三、第二項未修正。
通訊科技的發展使得資訊的傳播越來越多元化,政府對言論及出版自由的保障也逐漸正常化,在出版法、廣電法等相關法制逐漸解除管制後,為保護兒童及少年身心之健康發展,有必要規範媒體及出版事業播送或出版之內容。
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二十條條文移列修正。 二、本法第二條業已明定兒童及少年係指十八歲以下之人,爰酌修第一項文字。 三、第二項未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