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40

快速跳轉

政府應結合或鼓勵民間機構、團體對優良兒童及少年出版品、錄影節目帶、廣播、遊戲軟體及電視節目予以獎勵。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兒少法第 40 條規定政府應結合民間獎勵優良兒少出版品、節目、遊戲軟體,是金鼎獎兒少類、金鐘獎兒少節目獎的法源基礎。

Q · 金鼎獎兒少類、金鐘獎兒少節目獎的法源是哪一條?

兒少法第 40 條,政府獎勵優良兒少作品的法源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0 條,政府應結合或鼓勵民間機構、團體,對優良兒童及少年出版品、錄影節目帶、廣播、遊戲軟體及電視節目予以獎勵。金鼎獎兒少類、金鐘獎兒少節目獎、文化部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都是本條的具體落實。獎項背後牽動學校採購清單、補助申請信譽加成、版權外銷等商業資源連動。

白話解讀

上一條(39 條)談的是「鼓勵創作」,這一條走更進一步:對「已經做出來的優良作品」給獎勵。差別在哪?鼓勵是事前的資源投入,獎勵是事後的肯定機制。為什麼要分這麼細?因為創作者的動機驅動點不同:有人需要前期補助才敢開始,有人需要事後的金鐘獎、金鼎獎那種光環來累積市場地位。這條涵蓋的範圍比 39 條更廣,多了「遊戲軟體」和「電視節目」,反映立法者意識到孩子的內容消費已經從紙本擴張到互動式媒體。你如果是遊戲開發者做兒少向作品,這條就是你可以爭取金漫獎、原創漫畫獎類似機制的法源。實務上的金鼎獎、電視金鐘獎兒少節目類,就是這條的具體落實。

法律定性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0 條為文化政策性規範,課予政府對優良兒少出版品、錄影節目帶、廣播、遊戲軟體、電視節目予以獎勵之義務。立法目的在於用公共資源建立市場篩選器,讓不靠商業大製作的優質兒少作品有被看見的管道,避免兒少內容生態完全被流量與銷量決定。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優良」這個標準誰定?會不會變成官方意識形態?

目前實務上由文化部、教育部、NCC 等不同機關依各自獎項辦法設評審委員會,多數會邀請學者、業界、家長代表組成。理論上有多元性保障,實務上爭議仍時有發生(例如某些得獎作品被質疑政治正確或保守)。內行人提示:每個獎項的評審委員名單通常會公告,這是判斷該獎項是否值得參賽或信任的關鍵資訊。某些獎項的評審結構長期偏向某些背景,這在業內是公開的秘密。

Q2獎勵和補助差在哪?該申請哪個?

補助是事前給錢支持製作(作品還沒完成),獎勵是事後肯定已經做好的作品(作品已完成)。實務上創作者兩種都會申請:先拿補助把作品做出來,做好後再拿去參賽。獎項的價值除了獎金,更重要的是後續的市場曝光和公信力背書。內行人提示:得過獎的作品在通路採購、版權外銷、續集補助申請上都有明顯優勢,所以參賽不是錦上添花,是商業策略的一環。

Q3兒少法第 40 條規範什麼?

規定政府應結合或鼓勵民間機構,對優良兒少出版品、錄影節目、廣播、遊戲軟體、電視節目予以獎勵,是國內幾個重要兒少獎項的法源基礎。

Q4金鼎獎兒少類的法源是哪條?

兒少法第 40 條 +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 各年度金鼎獎徵件辦法,三者構成完整法源體系。

Q5什麼叫優良兒少作品?

由文化部、教育部、NCC 等不同機關依各自獎項辦法設評審委員會評選,邀請學者、業界、家長代表組成評審。

Q6遊戲軟體也算優良兒少作品嗎?

算。本條 2011 年修正時明文涵蓋遊戲軟體,反映數位時代兒少內容消費從紙本擴張到互動式媒體的政策回應。

Q7怎麼參加金鼎獎兒少類?

依各年度金鼎獎徵件辦法,文化部每年 5-7 月公告徵件,出版業者或創作者線上報名,需檢附作品樣書、出版證明。

Q8怎麼申請文化部優良課外讀物推介?

每年分梯次受理,出版社線上報名,文化部委託評選單位審查,通過者授予推介標章可印於書封提升銷售。

Q9得到兒少獎項後怎麼運用?

在補助申請、版權外銷、學校通路洽談時主動列出,作為公部門認證的信譽資產;推介標章印於書封直接提升銷售。

Q10小工作室或獨立創作者怎麼參賽?

個人或工作室名義即可投件,部分獎項有「新人獎」「最佳新進創作」類別降低門檻,建議先研究歷屆評審名單與得獎風格。

Q11獎勵 vs 補助哪個有利?

補助是事前給錢支持製作中作品,獎勵是事後肯定已完成作品。實務上創作者兩種都申請:先拿補助做出來,做好再拿去參賽。

Q12金鼎獎兒少類 vs 金鐘獎兒少節目獎差在哪?

金鼎獎針對出版品(書、雜誌、數位出版),金鐘獎針對電視節目(兒少節目、動畫)。主辦機關都涉及文化部但獎項辦法分立。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labelscopehostfrequencyvalue
金鼎獎兒少類出版品(圖書、雜誌、數位出版)文化部每年獎金 + 獎座 + 文化部公部門信譽背書
金鐘獎兒少節目獎電視節目(兒少節目、動畫節目)文化部影視局每年獎金 + 獎座 + NCC 公信力認證
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課外讀物(圖書、漫畫、雜誌)文化部每年(分梯次)推介標章 + 全國學校採購清單優先

scope

金鼎獎兒少類
出版品(圖書、雜誌、數位出版)
金鐘獎兒少節目獎
電視節目(兒少節目、動畫節目)
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
課外讀物(圖書、漫畫、雜誌)

host

金鼎獎兒少類
文化部
金鐘獎兒少節目獎
文化部影視局
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
文化部

frequency

金鼎獎兒少類
每年
金鐘獎兒少節目獎
每年
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
每年(分梯次)

value

金鼎獎兒少類
獎金 + 獎座 + 文化部公部門信譽背書
金鐘獎兒少節目獎
獎金 + 獎座 + NCC 公信力認證
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介
推介標章 + 全國學校採購清單優先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子どもの読書活動の推進に関する法律 + 文化芸術基本法 第18条(青少年への文化芸術鑑賞機会の提供)
韓國어린이도서관진흥법 + 문화예술진흥법 (兒童圖書館振興法 + 文化藝術振興法)
中國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55条(國家鼓勵新聞出版單位創作有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作品)
德國Gesetz zum Schutz der Jugend in der Öffentlichkeit (JuSchG) + Filmförderungsgesetz
法國Loi du 7 juillet 2016 relative à la liberté de la création + Code du cinéma et de l'image animée
美國Children's Television Act of 1990 + IMLS Grants for Library Service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2

(0920502 制定)

安置期間,非為貫徹保護兒童及少年之目的,不得使其接受訪談、偵訊、訊問或身體檢查。   兒童及少年接受訪談、偵訊、訊問或身體檢查,應由社會工作人員陪同,並保護其隱私。

立法理由將原兒童福利法第十五條第五項移列為第一項;另為落實其保護,增列第二項由社會工作人員陪同等規定。

(1001111 全文修正)

政府應結合或鼓勵民間機構、團體對優良兒童及少年出版品、錄影節目帶、廣播、遊戲軟體及電視節目予以獎勵。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為鼓勵出版及傳播業者出版、製播優質之兒童及少年出版品、節目、遊戲軟體,發展兒童及少年之視聽品味及環境,爰增訂本條。

  • 少年名詞
(0920502 制定)

將原兒童福利法第十五條第五項移列為第一項;另為落實其保護,增列第二項由社會工作人員陪同等規定。

(1001111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為鼓勵出版及傳播業者出版、製播優質之兒童及少年出版品、節目、遊戲軟體,發展兒童及少年之視聽品味及環境,爰增訂本條。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0 條規定:「政府應結合或鼓勵民間機構、團體對優良兒童及少年出版品、錄影節目帶、廣播、遊戲軟體及電視節目予以獎…」(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0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0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