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4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政府應結合或鼓勵民間機構、團體對優良兒童及少年出版品、錄影節目帶、廣播、遊戲軟體及電視節目予以獎勵。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