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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福利法 第 3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禁止兒童吸菸、飲酒、嚼檳榔、施用毒品、迷幻物品或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任何人均不得供應前項之物質予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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