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依兒童及少年安置處理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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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兒童及少年安置處理辦法第8條,當兒童或少年經由出養或安置後,該地區的主管機關應持續追蹤、提供輔導和協助,並維持一年的時間。這意味著當兒童或少年進行出養或安置後,主管機關有責任繼續關注他們的狀況、提供所需的援助和支持,以確保其適應新的環境。這能促進其健康、安全和福祉。輔導和協助可能包括提供情感支持、法律援助、教育機會和社會服務等。這樣的條款的目的是確保兒童和少年在出養或安置後得到適當的關注和照顧。根據這項條款的規定,主管機關需持續追蹤、輔導和協助出養或結束安置的兒童和少年,以確保他們在這段時期獲得必要的支持和保護。例子可能包括提供心理輔導、提供教育和就業機會、協助獲得醫療照顧等。
- 出養名詞
- 少年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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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