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 第 2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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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第21條,當一個主管機關在處理少年個案後,認為有必要繼續提供救助、安置、輔導和保護少年,可以將案件移送到少年所在地的主管機關進行處理。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確保少年能夠得到適當的幫助和保護。例如,如果一個少年在某個地區的主管機關確定他需要安置或輔導,但該地區的資源有限,無法完全滿足他的需求,主管機關可以移送他的案件到他的戶籍所在地的主管機關處理,以確保他能夠獲得更適切的救助和支持。
- 主管機關名詞
- 少年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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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